服务对象
在柳州工作的以下人才: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
1. 诺贝尔、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
2. 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3.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一流学科带头人、国家实验室、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主要负责人;
4. 近五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或国际著名金融机构等组织机构的高层管理人才;
5.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重点科技专项的负责人。
(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及其他人才
1. 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和副高职称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专业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认得的急需紧缺人才、学科带头人及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 在国内500强企业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区内外大型名牌企业担任副总以上职务、新引进到我市大型或骨干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的管理人才;
3. 自治区特聘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
4. 具有博士学位的紧缺专业人才;
5. 在区内外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新引进到我市大型或骨干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6. 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高级技师;
7. 十百千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8. 按照全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进行认定的各类专业人才,各类国家级技能大赛奖获得者、我市急需的其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等人才;经确认的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
(四)领军型创业人才
1.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符合柳州市产业需求,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带项目、技术、资金、团队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员。
2. 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含六县)范围创办企业(项目),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在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中拥有不低于20%的股份),并担任该企业(项目)副职以上高层领导职务的人员。